之前撿錢第一式當然就是收購案......不對,第一式是抽籤,我2014年在這部落格寫的第一篇文章,收購大概是第二式。說到收購,今天新聞友達收購凌華可能可以複製,等周五再來看價差多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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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來講一下撿錢第三式,所謂的標借。
這題有點難,就算是從業人員也不見得搞得懂
(不信明天打電話問營業員,他能夠講得出後台的完整流程、標借議借標購的差異及對象,林北就請他吃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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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出現所謂的標借,就是因為針對某支股票、你開戶的券商所有客戶加總後的"券單"比"融資"多,一般會發生這種狀況就是因為只要有人用融資買某支股票*1張,券商就會有額度可以借人家股票來放空這支*1張
簡單說吧,你買房子跟銀行貸款,其實房子是銀行的。
資生券、有資才有券,沒有資就沒有券。若A則B、非B則非A。
但是,有了券之後、資消失了怎麼辦?
這邊舉個例子。
假設一樣都開戶在筋肉證券,某A用融資買了30張甲股票,某B、某C、某D隔幾天用這額度(券商提供的)總共空了25張甲股票,結果,當天稍晚,A把這三十張甲都賣光了(或是用現金償還融資),怎麼辦?
這時候對於這個筋肉證券來說,就會產生"券差"(資不抵券)。
出現券差,筋肉證券會先向證金公司調券
(現在市場有兩家-元大證金及環華證金)(20200206 10:53勘誤:2019年十月元大把環華吃了,市場剩下一家元大證金),如果證金公司可以拿得出股票當然就沒事,但是如果證金公司也沒有怎麼辦?
證金公司就會向上申報說要"標借"
(要注意,這跟一般"借券"系統是不同的概念,也跟現股賣出後被軋漲停補不回來的那個系統不同。不扯遠,回到主題)
標借就是證交所每天早上會在
https://www.twse.com.tw/zh/page/trading/exchange/BFIB8U.html
網站上、放出說"這些券有缺、缺了幾張,有現股的人可以透過券商借給我、可以掛的最高價是多少、
有錢賺哦"
揭露的時間是九點,而投資人只要有該檔現股(要交割後才算)都可以在每天中午12:10以前打電話給營業員委託他掛單(其實12:10是券商那邊送出去的deadline,建議早點打),採價格優先制,掛得越低越容易借出,最高價不可超過7%(網站會幫你算好並揭露)。重點來了,
這7%是日費率。
我舉今天的例子,恆大,他今日的參考價是29.7元、昨日券差有375張,需要跟市場借375張的意思。最高標借的單價就是29.7*7%=2.079。
然後中午12:30到了,登愣,開標了,總共有129張來掛標借,最低標是一張60元,最高標是一張2050元,然後還有缺(缺口晚點再講)!
簡單說,
每天早上九點以後看一下那個網址,如果你手上現股剛好出現在上面、顯示說要標借,然後你當天沒有要賣出,可以打電話給營業員請他幫你掛標借,然後一天多賺個N%!(N≦7,取決於你掛多高)
當然,也有可能你掛高價但是沒有成交,這無妨,沒有費用,有成交證券公司才會跟你收賺到的標借費中的10%。
毛皮出在毛身上,所以借出為什麼會有錢賺呢?這些錢哪來的?
這些錢就是讓那些在筋肉證券放空股票的人分攤,不論先後、只要有放空該股票,都需要按比例、按張數負擔這筆費用,這就叫做標借費。所以剛剛的某B空了10張、某C空3張、某D空2張,他們被收的錢就是按照10:3:2來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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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借不足的部分怎麼辦?標借不足就議借,議借再不足就標購
標借的費率是7%、議借10%、標購20%(?),不過最後面那個太夢幻,好像只有以前遠航(?)軋空事件有發生過。
議借跟標購好像都是洽特定人,一般是大股東,輪不到小散戶,我們還是乖乖走標借系統吧
QQ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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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到標借,來一個好文分享,看看以前的人是怎麼靠制度賺錢的。
https://www.twse.com.tw/ch/products/publication/download/0001000026.htm
「丙股票為一小型航運股,股本小且股權集中,炒作者盯上該股票後即逐漸的以人頭戶,利用融資買進一方面鎖住籌碼,一方面製造融券額度以「養空」,並於籌碼集中一定程度後,將股價快速拉高,由於股價偏高,引發一般投資人看空其後市,而紛紛於高價時融券賣出,使得融資餘額幾與融券餘額相當的局面,炒作者「誘空」目標達成。此時由於該股票發行公司經營階層不願股票遭人炒作,乃賣出持股予以摜壓,惟炒作者在市場「丙種金主」協助下,將公司派賣出之股票全數吸入,致最後炒作者持股逾該股票發行股數一半以上,差一點導致該公司經營權發生移轉,其後雙方雖私下協調解決,但此時因籌碼全部被鎖住,股價由炒作者予取予求,每日開盤時炒作者先以低於漲停價一至二檔差距,使丙股票開盤,以讓融券戶回補,融券戶如不願回補,則立即將股價迅速拉至漲停並鎖住漲停價,此時融券戶想回補都來不及,只有等次一營業日回補的機會。炒作者除將股價以上述方式炒高外,由於公司派不可能配合召開臨時股東會,亦不可能除權或除息來強制融券戶回補,因此炒作者乃將部分其所使用之融資戶以現金贖回了結,導致融資餘額低於融券餘額,證金公司依規定必須向證券交易所申請標借,此一標借的動作,由於籌碼鎖在炒作者手中,除非其願意釋出股票讓融券戶回補,以降低融券餘額至融資餘額以下,否則標借動作無法停止,以致證金公司對丙股票的標借幾乎長達一個月,每日都必須向證交所申請標借,在當時證券市場簡直是空前的新聞。此時的融券戶可說苦不堪言,一方面要負擔股價上漲的損失,一方面每天要負擔高額借券費用而炒作者不但賺了股價價差,每日光是借券手續費收入亦不少。本案最後在炒作者逐漸釋出持股後收場,但融券戶已是傷痕累累損失慘重。」